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豫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制度》已经区政府十八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宿豫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县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破解部门协作不紧密、诉求处理不及时、企业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零距离、零干扰、零差评”的优质帮办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优化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一)建立“项目经理”帮办服务制度。健全“1+14+N”帮办服务体系,完善“一办五组”闭环机制,选优配齐项目经理,统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推进。“项目经理”熟知前置手续办理流程,首问负责、一帮到底,做好项目帮办材料“收集员”、审批办理“跑腿员”。实行三级包保机制。一个项目一名区领导挂钩,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重要事项等堵点、难点,提请高位统筹调度,按期办结,全程帮扶;一个项目一个部门负责,坚持“包前期、包开工、包进度、包达效”的“四包到位”,建立清单台账,逐项办理销号;一个项目一个专班服务,招引单位、落户属地组建项目服务专班,倒排工期,按清单时限完成手续办理。针对帮办服务不负责、工作不力、前期手续办理滞后、影响项目申报的,按照《宿豫区重大产业项目手续办理提速攻坚工作方案》(宿豫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予以问责处理。(牵头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
(二)提优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机制。持续完善营商驿站服务功能,组建政策咨询、法律顾问等团队,将政策便利及时转化为企业红利。完善区乡村三级帮办代办服务制度,推进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统一配齐硬件设施、固化帮办代办人员,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咨询解答、导服导办、全程帮办、免费代办等工作。深化开展“局长跑现场走流程”活动,推动服务流程优化、效率提升。线上线下综合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登记受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简单问题即知即办,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处理反馈。通过评价器、二维码、PC端、短信等方式,开展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好差评”,按月对差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举一反三,不断优化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营商办)
(三)优化企业挂钩“一对一”帮扶制度。制定全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挂钩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区领导和部门单位全覆盖“一对一”帮扶规上工业企业,每月联系企业不少于一次,并通过全市“一企来办”平台、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企业帮办专员的沟通联系,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方面情况以及发展建议或需求。各属地明确重点企业帮办专员,建立网格化服务体系,通过多角度、多方式、多层次对接,定期深入企业走访,有效推动企业发展。建立问题化解机制,围绕企业反映的用工、融资、手续办理等问题,按照难度分级化解,一般问题交办至相关单位,重大问题提请企业问题双月会办会进行化解。各单位立足自身、协调各方,通过问题收集、交办、会办、反馈等环节,确保问题有效化解形成闭环。(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二、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机制
(四)强化入企走访服务机制。区领导和部门单位要定期赴企业走访调研,带头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每月至少走访一次挂钩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中央、省、市、区各项降本减负、优惠扶持政策宣传解读;每年至少要陪同挂钩企业到上下游企业开展对接联系一次。区工业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帮扶单位帮扶企业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相关情况。(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五)建立定期座谈交流机制。成立行业协会商会议事厅,建立“民政部门搭建平台、协会商会收集意见、职能部门解决回应、企业主体反馈评价”常态化沟通机制。创新“非公企业家恳谈会”,采取“一次一主题,反映+建议”方式,定期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家代表与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常态化收集辖区内营商环境存在问题,交区营商办统一转相关单位或市营商办处理,并持续跟踪问效。由区工信局牵头,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链、服务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每半年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各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围绕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每年度召开一次企业家沙龙活动。通过互动交流及时向企业推送最新惠企政策,征集改善我区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对企业反映问题现场回复,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营商办)
(六)推行市场监管柔性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部门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质量和安全底线,进行适度有效监管,留足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宿豫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完善问题收集处理机制
(七)优化“12345”政务热线助企制度。畅通诉求直达反馈通道,对于咨询类诉求,实行“首接负责制”,通过直接答复、三方连线、在线转接等方式第一时间向企业进行答复;对于“一张网”事件分拨平台交办工单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依据具体内容进行首次交办,存在争议通过指挥调度、现场会办、联席会议等方式明确责任主体,推动解决一个诉求破解一类问题。建立落实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工单办理质效、满意度等情况开展月度通报;不定期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直击问题堵点,提前采取措施,减少潜在舆论风险。(牵头单位:区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区行政审批局)
(八)建立涉企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通过企业家座谈会、明察暗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督查检查,梳理排查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办解决。大力推广作风监督“随手拍”平台和作风监督投诉电话,广泛征集各部门违约失信、相互推诿、敷衍塞责以及惠企政策打折扣等严重影响营商环境、企业发展的问题线索,加大核实查处曝光力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作风办)
四、建立协同联动会办机制
(九)强化协同配合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企业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推动问题解决。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发改局、区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等各牵头单位要常态化开展企业诉求分析研判,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推动企业反映问题实质性化解,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发改局、区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十)建立分级会办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制,企业投诉问题由接诉单位牵头组织处理。对于单位内部无法协调解决或协调解决困难的由接诉单位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分级、专题会办。仍无法解决的,及时报送区营商办,提请区领导会办解决。(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营商办、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建立督查奖惩问责机制
(十一)完善督查检查机制。加强营商环境问题办理的督查检查,抽选部分企业开展满意度回头看,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服务企业不到位的,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区营商办)
(十二)建立奖惩问责机制。定期评选服务企业代表为“作风之星”,加大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激励。对服务企业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的,视情提请区政府进行约谈、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导致企业重复反映、问题上交,造成严重影响的,会同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作风办)